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新标准
发布日期:2021-01-28 浏览次数:
条件:①从事国家非限制或禁止行业;
②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,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,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;
③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,可减按5%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;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-300万之间的,可减按10%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;超过300万的,按正常税率25%计算缴纳。
提示:年应纳税所得额可理解为企业毛利润。
- 上一篇: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销售额
- 下一篇:地方(重庆市)“6+2”税收优惠政策